書摘。

第四章:自殺與哀歌

在阿富汗,婦女對愛的渴望是一項禁忌,它同時為部族的榮譽觀和神學士們所禁止。年輕人沒有約會、相愛和選擇的權利。愛不僅與浪漫毫不相干,相反卻被視為一種嚴重的罪過,要被處以死刑。敢踰越雷池一步的人將被殘酷地被處死。如果只有一方有罪過的話,那一定是婦女了。

年輕女子是最重要的物品,可以用來交換和出售,婚姻不過是家族之間和家族內部的一份契約,決定取決於婚姻能給部族帶來多大的好處——感情很少納入考慮。許多世紀以來,阿富汗婦女就一直忍受著強加在她們身上的不公正。但是在歌謠和詩歌中,她們還是證明了她們生命的存在。這些歌謠並不是為了發表,但是它們綿延不絕地回盪在山脈中和沙漠裡。

「她們用自殺和歌唱來抗爭。」阿富汗詩人賽義德•巴哈丁•馬吉諾赫(Sayd Bahodine Majrouh)在一本介紹普什圖婦女詩歌的書中這樣寫道。依靠他表妹的幫助,他收集了這些詩歌。馬吉諾赫本人一九八八年在白沙瓦被基本教義份子殺害。這些詩歌和韻文源自於日常的話語,傳頌於井邊,在去田野的路上,在家裡的烤爐旁。她們歌詠被壓抑的愛,無一例外地,情人都不是她們所嫁的人。她們談到她們可惡的丈夫(經常年齡很大)。但是她們也表達了她們的驕傲與勇氣。這些詩歌被稱為Landay,意思是「短暫」,它們通常只有幾行,非常簡短,但節奏感很強,「像是一聲尖叫,又像被刀刺時的哀鳴。」馬吉諾赫寫道。

殘酷的人們,你們可以看見那個老人
正朝我的床頭走來
而你竟然問我為何要哭泣並撕扯頭髮

啊,主呀,你為什麼又讓黑夜降臨到我的頭上
我渾身顫抖不已
我又要踏上那張厭惡的床舖

但是婦女在詩中也是反叛者。為了愛,她們不惜失去生命——在一個視激情為洪水猛獸而加以禁止和嚴酷處罰的社會裡。

把你的手給我,我的愛人,我們可以躲進那草地
為了愛,我甘願倒在刺刀下

我跳進河裡,但是激流並未把我帶走
我丈夫是幸運的;我總是被拍打回岸上
明天我就要因為你被處死
別說你並不愛我

幾乎所有的「尖叫」都表達著失望和痛不欲生的情緒。一位婦女請求真主來生將她變成一顆石子,而不是一個女人。沒有一首詩是有關希望的——恰恰相反,絕望之情普遍蔓延。婦女們還沒有活夠,還沒有嘗過美貌、青春及愛情歡愉的滋味。

我美如一朵玫瑰
但是在你的下面我枯黃如一只柑橘

我從來不知道痛苦
因此我長得筆直又筆直,就像一棵冷杉樹

詩歌有時也充滿了甜蜜。在真摯、狂熱的愛的驅使下,一位女性炫耀著她性感魅惑的曼妙身軀——似乎是要激發、喚醒她所熱愛的男人的男子漢氣概。

把你的嘴放到我的嘴上
但讓我的舌頭自由以訴說愛的話語

先把我攬在你懷裡
然後讓我光滑的大腿盤住你

我的嘴就是你的,品嚐它,別害怕!
它並不是糖蜜做的,它不會融化

我的嘴,你快吻它
可是別再刺激我——我已經全身溼透

只要我灼熱的目光看上你一眼
就要把你燒成灰燼


目次
前言 第一章:神秘的求婚者第二章:焚書(1/2)第二章:焚書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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